2023年淮海经济区知识产权行政与司法保护典型案例(19)
——枣庄市场监管局查处某豆制品加工厂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案
2022年12月26日,枣庄市山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根据相关投诉举报对“城头豆制品”商标授权使用合作社枣庄市山亭区诚豆豆制品专业合作社进行检查。经查,该投诉举报产品并非该专业合作社生产。经向案发所在地的淮北市杜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濉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滕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协查,该产品是山亭区城头镇某某豆制品加工厂生产经营,经调查,该加工厂于2022年11月-12月,自行网络采购5500个印有厂名:枣庄市山亭区诚豆豆制品专业合作社,厂址:山东省枣庄市山亭区城头镇西城头村和标注
的袋子,使用该包装袋生产大豆素肉5500袋(规格散装称重)。
当事人标注的
作为商品装潢使用,与枣庄市豆制品加工业协会第6624827号
商标汉字、字母部分相同,仅汉字部分与字母部分顺序调换,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混淆,侵犯了注册商标专用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山亭区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作出了行政处罚。
典型意义:一是加大了跨地区协同办案力度。该案件的调查取证、文书送达等是在淮北市杜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濉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滕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单位多方协作配合下顺利查办的,共同遏制了商标侵权违法行为,为稳定宏观经济大盘、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是震慑了侵犯“城头豆制品”集体商标行为。城头豆制品2011年被原国家工商总局核准注册为集体商标。截止目前,整个豆制品产业拥有企业及业户400余家,年产豆制品30余万吨,豆制品机械4万台套,豆油6万吨,在全国同类产品中,非发酵(干法)豆制品产量和豆制品机械产量分别占全国的65%和70%,在同行业中,规模全国最大。此案的处理,既保护了“城头豆制品”集体商标产品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又避免了“城头豆制品”集体商标产品导致消费者混淆误认,对保护“城头豆制品”集体商标产品权益和消费者利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