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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淮海经济区知识产权行政与司法保护典型案例(17)

——宿州市泗县市场监管局查处某百货店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案

发布日期:2024-04-25 来源: 字号: [] [] [] 打印

2024年1月12日,宿州市泗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某百货店进行执法检查。现场查获涉嫌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白酒55箱零16盒侵权白酒。涉案商品外包装上标示为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古井贡酒“年份原浆”白酒待售。经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鉴定均为侵犯其公司“年份原浆”注册商标专用权白酒,侵犯了注册商标专用权。
   经查,当事人违法经营额42470元,其销售上述涉案商品构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列举的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之规定,市市场监管局责令其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对其作出没收侵权商品,罚款110000元的行政处罚。

典型意义:商标是企业的重要资产,它代表了企业的信誉、品质和服务。商标侵权案件破坏了市场竞争秩序,损害了企业的品牌价值和消费者利益。本案中市场监管部门通过日常检查,发现并制止侵权白酒销售行为,有效地打击了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违法行为,通过法律途径打击假货,维护了公平竞争环境,保护了消费者权益,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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