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淮海经济区知识产权行政与司法保护典型案例(5)
——菏泽市牡丹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侵犯“日照绿茶”地理标志商标专用权案
2023年4月10日,菏泽市牡丹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位于菏泽市牡丹区曹州路茶叶大市场某茶具店进行日常检查,在其经营场所内现场发现标注“日照绿茶”字样的包装袋20个。检查时,现场当事人不能提供此包装袋的进货来源及进货发票,也未能提供“日照绿茶”商标注册人的相关证明,其行为涉嫌侵犯地理标志商标专用权,菏泽市牡丹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当场下达牡丹市监强制[2023]000079号《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对其标注“日照绿茶”字样的20个茶叶包装袋实施了扣押。经查,当事人于2023年1月份从一名推销员手里购进了标注“日照绿茶”字样的茶叶包装袋50个,每个包装袋进货价格是1元,进货款共计50元,截至案发,共销售了30个包装袋,每个包装袋的销售价格是2元,共获得利润30元。
经查,菏泽市牡丹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定:当事人销售侵犯第2016491号“日照绿茶”地理标志商标专用权的茶叶包装袋,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决定对当事人给予如下行政处罚:1、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2、没收侵权茶叶包装袋20个;3、罚款人民币6000元,上缴国库。
典型意义: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作为知识产权是带动地方经济发展的标杆。当前,农副产品商标品牌在促进农民增收方面已经初见成效,人们越来越追求天然、绿色的消费,使用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农副产品在生产和发展、改善生态环境、带动和促进旅游发展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大的“绿色动力”作用。随着当前企业创品牌意识的增强,在经济利益驱动下的地理标志商标侵权的违法行为日益增多,为了对保护地理标志商标专用权,维护正常市场秩序,市场监管部门要时刻保持打击地理标志商标侵权行为,维护地理标志商标持有人和消费者合法权益。本案事实清楚、定性准确、程序合法、处理恰当,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对行政执法部门对查处地理标志案件工作具有非同寻常的意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