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临沂市专利导航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区科技创新办公室、沂河新区分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临沂市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纲要推进计划(2023-2025年)》(临政办字〔2023〕81号)决策部署,深化实施专利导航工程,强化知识产权对产业创新发展的支撑作用,现组织开展2025年企业经营类专利导航项目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
围绕全市重点产业发展需要,以高质量知识产权创造与运用为核心,支持链上企业开展专利导航项目。项目将重点服务高价值专利组合产业化、技术研发创新决策辅助、知识产权风险预警、拟上市融资或投资并购等导航需求,切实发挥导航效能,助力企业提升核心竞争力。
二、项目申报
(一)申报主体
申报主体为临沂市内依法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省级以上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优先支持。
(二)申报条件
1.具备良好的知识产权工作基础,有一定数量的有效发明专利。
2.申报单位应当具备专业的项目团队,团队成员应当包括管理人员、科研人员、专利信息分析人员,其中专利信息分析人员不少于2人。
3.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3年本单位经营状态正常,无违法违规记录,不存在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
4.其他开展专利导航工作应具备的条件。
(三)申报材料
1.申报单位填报《2025年临沂市专利导航项目申报书》(附件1)。
2.申报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3.有效专利清单。
4.开展专利导航项目必要性材料(如技术先进性证明材料、纳入省级以上重点项目证明材料等)。
5.企业知识产权工作、专利分析人员和物质保障等相关证明材料。
6.服务支撑机构主体资格、相关资质、专利代理及检索分析等人员资质证明、专利导航经验等证明材料。
7.其他证明材料。
申报材料按以上顺序装订。
(四)申报程序
1.项目申报。各县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内专利导航项目申报工作,专利导航服务基地、市直部门可直接申报。
2.审核推荐。各县区局应结合产业发展重点、申报单位工作基础、导航立项需求、项目预期成效,择优推荐符合要求的导航项目。
3.项目评审。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综合评审,按程序确定拟支持的项目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予以公布。
三、有关要求
(一)项目申报材料应当于2025年12月15日(星期一)前报送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纸质版一式一份,电子版(word电子版及PDF扫描件)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二)与近3年已实施的省、市级专利导航项目完全一致或相似的项目不再申报。
(三)各县区局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把好推荐关、守好质量关,确保项目质量,并按要求填写推荐项目汇总表(附件2,word电子版和PDF扫描件)。
(四)项目立项通知印发后,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与项目承担单位签订《项目合同书》,跟踪项目实施进展,项目结题时按约定内容进行验收。
(五)项目承担单位应当落实主体责任,强化项目管理,建立技术研发人员与专利信息分析人员的协同推进机制,统筹做好调查研究、专利分析、成果应用等各阶段工作,注重专利导航成果应用,着力支撑企业现实发展需要。
(六)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于2026年7月组织开展项目验收活动。
联系人:马学清,联系电话:0539-5977981
联系邮箱:szscqbhzxfzghk@ly.shandong.cn
地 址:临沂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328室
附件1:2025年临沂市专利导航项目申报书(企业经营类).docx
临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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