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临沂市专利导航项目验收工作的函
各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沂河新区分局,高新区科技创新办公室,各有关单位:
2022年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围绕“十强”产业提升、企业运营需求、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等,支持开展了一批专利导航项目。根据项目协议约定,我中心定于2023年7月14-16日组织专家进行市级专利导航项目验收工作,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验收组织方式
1.项目验收由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负责组织。项目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部门1名工作人员带队参加评审。
2.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应组成项目评审专家组,专家组由相关技术领域专家和专利信息专家组成,一般不少于3人,项目承担单位和服务单位人员不得作为评审专家组成员。(项目验收工作中专家评审费用根据项目协议约定,由项目单位承担,计入实施经费。)
3.验收评审以会议方式组织,必要时可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现场考察。
4.项目评审专家在审阅项目验收评审材料、听取项目完成情况和实施效果汇报的基础上,进行综合评定,确定验收结果并填写《专利导航项目验收评分表》(附件1)和《专利导航项目验收意见表》(附件2)。
二、项目验收标准
1.验收标准包括“项目执行情况”和“项目实施效果”满分为100分。综合评分(分值≥85)为“优秀”;综合评分(75≤分值<85)为“良好”;综合评分(60≤分值<75)为“合格”;综合评分(分值<60)为“不合格”。具体评分等级和标准参考《专利导航项目验收评分表》。
2.在组织验收工作过程中,可在验收评分基础上,参考《专利导航指南》(GB/T39551-2020)系列推荐性国家标准,结合项目实施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3.验收综合评分低于75分或者专家组认为项目实施有明显漏洞的,项目实施单位应根据专家评审意见进行整改,整改期一般不超过2周,整改完成后由专家组进行二次评审并确定最终验收结果。
三、材料报送
各项目应报送的材料至少包括以下几项:
1、专利导航报告;专利导航报告符合《专利导航指南》(GB/T39551-2020)推荐性国家标准;
2、相关项目执行过程中项目单位与服务单位(若有)的工作联络记录一份(含技术人员与专利导航信息分析人员联络记录);
3、项目绩效报告一份。绩效报告包括但不限于专利导航项目采用程度、经济效益、社会效益;
4. 验收材料电子版于2023年7月5日前报送至联系人邮箱。
5.验收会议当天提供三份纸质版验收材料。
6.验收合格后,以上材料除明确要求提供复印件的,均应提交加盖项目承担单位公章的原件。所有验收材料需胶装装订,一式两份。于2023年7月25日前报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一份,项目单位存档一份。
联系人:巩丽、秦峰
联系电话:0539-5977980
联系地址:临沂市北城新区武汉路与蒙河路交汇处
电子邮箱:szscqbhzxfzghk@ly.shandong.cn
附件: 1.专利导航项目验收评分表
2.专利导航项目验收意见表
3.专利导航报告专家评价意见表
4.2022年度临沂市专利导航项目名单
临沂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2023年6月6日
附件1.专利导航项目验收评分表.docx
附件2.专利导航项目验收意见表.docx
附件3.专利导航报告专家评价意见表.docx
附件4.2022年度临沂市专利导航项目名单.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