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专利制度概述
【英文原版】美国专利法.pdf
【中文译文】美国专利法.pdf
美国专利制度概述
美国专利包括发明、外观设计和植物新品种三种类型。
美国发明专利:自申请日起20年,分别自注册日起第三年半、七年半及十一年半缴纳维持费。保护范围涉及组合物或者使用该组合物的方法的专利,其有效期可以延长,最多可以延长5 年。
美国外观设计专利:自授权日起十五年,且不收取年费。公开后于半年内仍可提出专利申请(这是美国专利新颖性判断上和中国专利的一个重大差别)。
植物新品种专利:自申请日起20年,分别自注册日起第三年半、七年半及十一年半缴纳维持费。
向美国申请发明专利有三种途径:
1、直接向美国申请专利(需要在中国专利局预先做保密审查,保密审查通过后,即可直接向美国申请专利);
2、通过巴黎公约向美国申请专利(优先权只有12个月);
3、通过PCT专利合作条约向美国申请专利(优先权可以达到30个月)。
随附《美国专利法》中英文法律文本供参考。
附:
1、【英文原版】美国专利法
2、【中文译文】美国专利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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